中國贊廣西扶綏,女子在吃飯時,把花10470元買的金手鏈丟了
作者:佚名|分類:生活雜談|瀏覽:86|發布時間:2025-03-02
在中國廣西扶綏地區,一位名叫何琳的女性在用餐時丟失了價值10470元的金手鏈。事情經過如下:
何琳與朋友們度過了一個愉快的周末,先是在酒吧歡聚一堂,隨后又前往小吃店享用夜宵。酒足飯飽后,何琳發現手中的金手鏈影響用餐,于是隨手將其放入包中。然而由于酒精作用,金手鏈并未被妥善放置,反而掉落在凳子上。
何琳并未察覺到這一失誤,與朋友們離開后才發現金手鏈不翼而飛。她焦急地翻找包內物品,卻發現金手鏈不見了。經過回想,她意識到可能是小吃店丟失的,于是立即返回并查看監控錄像,發現一名男子韋明撿走了她的金手鏈。
何琳報警后,迅速找到了韋明。韋明稱自己當時以為手鏈是鍍金的廉價貨,便將其扔掉。他指出了丟棄地點,證實手鏈已不在其手中。

面對何琳的憤怒,韋明堅稱自己對手鏈價值一無所知,不應承擔責任。但何琳認為,即使韋明不知情,他仍應將手鏈交給店主或相關部門保管,而非隨意處置他人遺失物品。爭吵升級后,何琳決定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事。

在法庭上,韋明反思自己的行為是否合理,但辯護顯得蒼白無力。法官經過審理后指出,作為拾物者,韋明應當采取適當措施確保失物的安全。同時,何琳對于如此貴重之物未足夠謹慎也是導致事件的原因之一。

最終,法庭判定韋明需承擔主要責任,即80%的責任,賠償何琳8376元。通過這個案例,我們得到以下啟示:作為撿拾人要負起社會責任,發現遺失物后應第一時間聯系失主或有關部門;作為貴重物品的持有者,也要充分履行好自身的保管義務,以避免此類糾紛的發生。
(責任編輯: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