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女子花105元請鐘點工打掃衛生對方工作不到半小時就走了
作者:佚名|分類:生活雜談|瀏覽:84|發布時間:2024-12-03
在浙江省杭州市,一位名叫廖女士的居民花費105元雇傭了一位家政阿姨進行4小時的清潔工作。然而,讓她震驚的是,這位阿姨竟然用鋼絲球清理,導致她價值5000元的馬桶受損,連地面和瓷磚也出現了刮痕。對此,廖女士表達了強烈的不滿,并要求賠償新的馬桶。
原先,廖女士在朋友的推薦下,得知一家家政店正在進行優惠活動,認為價格實惠且規模較大,服務應較專業,便毫不猶豫地進行了預約。幾天后,家政阿姨如約上門清潔,而廖女士因事外出,僅簡單交代了工作內容后便離開。
幾個小時后,當廖女士返回新居時,雖然整體衛生已經打掃完畢,但她發現細節之處令人痛心:大理石地板和瓷磚上留下了明顯的刮痕,連她心愛的昂貴馬桶也布滿劃痕。經詢問家政阿姨,得知她使用了鋼絲球進行清潔。
面對這一幕,廖女士深感不滿。她質疑為何專業的家政店會派遣如此不專業的員工,并指出鋼絲球會對大理石等材質造成傷害。她隨后聯系了家政店的工作人員,對方在確認事實后表示歉意,并愿意賠償數百元。
然而,廖女士對此回應并不滿意。新房剛裝修好就遭受多處刮痕,這對任何人來說都是難以接受的。她了解到大理石地板可以通過拋光修復,但陶瓷馬桶被劃傷無法復原。對于店方只賠償幾百元的提議,她認為遠遠不夠。
一些人認為廖女士要求過高,畢竟保潔費用僅100多元,而店方已表示愿意做出一定賠償。另一些人則支持廖女士,認為既然支付了服務費,就有權得到應有的高質量服務,并且損壞物品理應賠償。
廖女士堅持要求家政店對大理石進行拋光處理并更換新的馬桶。法律上,她的訴求是否合理呢?首先,家政阿姨未經溝通就使用鋼絲球清潔,可能侵犯了廖女士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其次,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在接受服務過程中遭受財產損失時,有權獲得賠償。如果家政阿姨因不專業導致物品損壞,家政店需承擔修理、更換或賠償等責任。經過協商,家政店最終同意為大理石拋光并提供新的馬桶作為補償。
對于廖女士的訴求,你認為是否過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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