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歲兒童大額游戲直播'贊助':能否追回5萬元?民法解析
作者:佚名|分類:百科常識|瀏覽:84|發布時間:2025-03-25
經常有報道提及很多小學生在互聯網上觀看游戲直播,并向主播“贊助”。舉例來說,一個10歲的孩子小王,在家長不知情的情況下,用父親的手機向某網絡游戲直播平臺的一名主播進行了5萬元的“贊助”,并在事后刪除了轉賬記錄。然而,由于父親的小額銀行賬戶早已與母親的智能手機綁定,因此在小王進行“贊助”后不久,母親便收到了銀行發來的交易通知短信。晚餐時分,在父母的追問下,小王坦白了一切。那么問題來了,小王的父母是否能成功追回這筆款項?
根據民法典的觀點,將資金直接給予主播的行為可被視為贈與。小王的父母能否追回這筆錢的關鍵在于小王是否有能力獨立進行這樣的“贊助”行為,換句話說,該“贊助”的行為是否符合小王的年齡、智力水平。我們分析認為,鑒于小王對知名主播進行了5萬元的大額“贊助”,這個數額遠超出了一個10歲孩子的認知和經濟能力范圍,因此可以認定小王無法獨立實施這項“贊助”行為。依據《民法典》第145條的規定,在沒有父母的同意或事后追認的情況下,“贊助”的行為被認為是無效的,意味著小王的父母有權要求平臺退還這筆資金。相反,如果小王給予主播的金額相對較小,或者在事情發生后父母表示了同意或追認,則“贊助”行為被視為有效的交易,因此無法要求返還所給的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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