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空運基礎知識概述
作者:佚名|分類:百科常識|瀏覽:86|發布時間:2025-02-10
一、空運基礎:
空運是指貨物從起運地機場(起運港)運輸到目的地機場(目的港)。常見的起運港包括深圳(SZX)、廣州(CAN)和香港(HKG),而目的港則多為各國的首都或主要經濟中心。

在選擇航空公司時,應根據目的地的不同做出不同考量。例如,在歐洲航線上,UPS到達英國的速度較慢;MP馬丁航空因為其采用卡車運輸的方式價格更為親民;馬航、新加坡航空、卡塔爾航空和阿聯酋航空等是常見的選項。對于從深圳出發的貨物,中國國際航空公司(CA)及德國漢莎航空(LH)通常提供較快的服務;廣州則多選擇泰國航空、法國航空、馬來西亞航空以及大韓航空等。
在前往美國時,主要使用的是AA、CO和UPS等國際性航空公司。對于前往加拿大或日本的貨物,則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選擇。
二、空運重量計算:
計算貨物體積的方法為:長(cm)×寬(cm)×高(cm)÷1000000,結果以立方米表示。而體積重量的算法則為:(長*寬*高) / 6000 或者直接用上述體積乘以167kg。
實際重量則是指貨物過磅后得出的真實物理重量。計算運費時會取體積重和實際重中較大的數值作為計費依據。如果實際重量大于體積重量,則該貨為重貨;反之,若實際重量小于體積重量,則稱為拋貨。
三、分泡概念:
在空運業務中,“分泡”是指根據貨物的體積與實際重量的比例來決定其計費方式的一種操作。只有當航空公司提供包板服務時,才可能進行分泡處理。例如,如果公司從某航線獲得了40%的分泡比例,則對于代理發出的貨物,可以按照實重加上(體積重-實際重)*60%的方式計算最終運費。
四、空運操作流程:
首先是填寫訂艙單并完成預訂,然后出具入倉單供客戶提貨。之后需辦理貨物入庫手續,并在貨物裝機后開具相應的提單(該文件通常隨貨一起寄送至收件人手中)。與海運不同的是,空運的提單不會單獨郵寄給收件方。
對于需要發票和箱單進行清關的情況,發貨方需提供蓋章后的正本文件;否則電子檔即可。此外,在處理電池類或含電池產品時,請確保準備相應的MSDS(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以及UN38.3測試報告等必要文件。

內置電池指的是需要工具才能拆卸的設備內部電池,配套電池則是指徒手可拆卸的產品外部電池,而移動電源則特指充電寶。這類產品在快遞渠道運輸時通常需額外支付危險品(DG)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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